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21-04-29  浏览次数: 1775

班级
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高函〔2021〕10号)等文件精神,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申报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育人为本,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,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,以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抓手,推动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、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,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、善于质疑、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,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。进一步健全国家级、省级和校级、院(系)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,构建“教育教学—训练实践—项目孵化—初步创业”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,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业项目选育、孵化和初创环节。进一步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,以创新引领创业,形成一批内容有新意、技术有突破、模式有创新、商业有前景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。在项目培育基础上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,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。

二、项目类型与数量

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划分团队成员角色,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;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学校资助标准不低于10000元/项;省级创业实践项目学校资助标准不低于50000元/项。

1.项目类型

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,创业训练项目分为创业训练项目(重点项目)和创业训练项目。

2.立项数量

2021年在全校范围遴选省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30项,省级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10项,在遴选基础上推荐优秀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申报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。

3.申报条件

1)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,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,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。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,且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。

2)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,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。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,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。

3)一、二年级学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或2年,三年级学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,毕业班学生不再申报。

三、经费来源

校级及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,以财务处划拨到指导老师账下数额为准;院级项目资助标准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,经费从各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;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由企业资助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填写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(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)》(见附件6)。填报材料需A4纸正反打印,请各班5月1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(份)报送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