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主任例会(2016年9月3日)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16-09-03  浏览次数: 877

(一)开学工作

1、开学前准备工作

(1)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及其工作内容,熟悉学生情况;

(2)完成学生宿舍调整(13学前教育【五】1、2班和上学期申请自己搬迁的,9月4日完成宿舍调整),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;

(3)班主任跟学生取得联系,提醒学生开学时间、费用、交通安全;

(4)检查宿舍、教室准备情况;安全工作排查;

(5)明确学工值班要求,学生报到(9月4日)开始就要开始值班;

注:本学期学工值班和教学值班排在一起,周一至周五:教学值班+学工值班,周六和周日:学工值班。具体名单由教务科发布。

2、老生报到当天有关工作

(1)老生报到,召开第一次班委会、班会,提新学期要求,进行安全教育;

(2)提醒同学开学第一天的各项常规;

(3)组织学生及时领取课表、教材,做好上课准备;

(4)按要求做好新学年注册、缴费;不得将大额现金存放宿舍;办理学费缓缴、减免手续(9月12日前)、贫困生认定工作(9月11日前)

注:学费缓交:只有当年获批生源地贷款学生可以办理

学费减免:低保证、烈士子女、孤儿证,当地扶贫部门发的扶贫手册(由于这是今年新政策,具体方式方法待学校发布)

贫困生认定:有低保证、贫困证明、扶贫手册的,均可以填贫困生认定表格进行认定。不进行贫困生认定的,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

(5)完成班级学期工作计划;

(6)到宿舍看望学生,了解暑假情况和新学期准备情况;

(7)各班级统计各班报到人数,了解未报到学生情况,于9月4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会马圣贤同学进行统计(只统计当天不能来的同学)。(班长可以通过班长QQ群上报)

3、开学第一天有关工作

(1)新学期第一天上课,做好各项常规检查工作;

(2)班主任检查第一天早读情况、第一节课上课情况、晚自习情况;

建议各班要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,并做好上课准备。

(3)班主任加强课堂纪律教育;

(4)班主任一周内跟特殊学生谈心一次;一月内跟每个同学谈心一次;通知学生补考;

(5)完成学生干部通讯录,如有班长、团支书的调整,请于9月10日前报学工办袁喆老师;

4、关于早读、跑操和晚自习问题:

(1)15级本、专科各班早读课上到9月底,自10月1日起,集中早读暂停;晚自习上到9月17日,自9月18日起,集中晚自习暂停。具体教室待教务处划定晚自习教室后公布。

(2)12级五年制班级、13级五年制班级、13级本科班、14级本专科班暂停早读和晚自习。

(3)16级本、专科各班自9月18日起上晚自习,10月7日起上早读课,具体教室待安排。

(4)关于跑操问题: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跑操的班级和要求。

(二)资助国防

1.生源地贷款回执“验证码”收缴。(老生截止时间为9月8日;新生为9月18日报到时现场与学费缓交一起办理)

2.缓缴、减免手续办理(材料上交时间:老生截止到9月12日,新生截止到9月18日报到时现场办理),同时报送电子汇总表。

(1)申请表上的缓缴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;

(2)减免:

A、一定要有有效证件,低保证是一年一审的,同一家庭户。减免金额不填写,由学工处根据证件分类别予以核准填写。办理减免手续需有低保证原件。证件复印封面、有效期页、成员页、没有成员的要户口簿复印件,一式三份。);

B、有当地扶贫部门发的扶贫手册的。扶贫手册上必须要有学生的名字。

3.2016-2017学年度贫困生资格认定(上交时间:老生9月11日;新生9月25日)

再次提醒:有低保证、贫困证明、扶贫手册的,均可以填贫困生认定表格进行认定。不进行贫困生认定的,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;

4.学生的医疗保险,一年一缴,费用大概是90元/生/年。名单汇总上报时间为9月25日。(具体要求待学工处通知)

老生参保的原则:完全自愿,学校建议投保;

新生参保的原则:若无农保(农村合作医疗),就要办理学校医保。

5.国家奖助学金(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)评比,等学校的具体通知,9月底前完成;

6.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材料的催缴,办事流程指导详见学工处网页;

7.学校奖学金评定即将开始,请学校通知发布。9月底前完成。

(三)就业工作

1.通报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.13%;力争在年底前达到98%以上;

2.2017届毕业生生源审核(待通知)。

(四)安全教育

1.13级学前教育本科班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;

2.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跟家长联系,查清去向;

3.防盗、防诈骗(特别是电信诈骗);

4.女生安全教育;

5.关注学生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;

6.校内治安行政案件、刑事案件的处置办法;

7.统计少数民族学生信息,摸清学生信教情况。

(五)团支部工作

1.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材料收集、总结报送,截止时间9月12日

提示:(1)根据团委文件要求:未完成暑期社会实践的,将不能参评奖学金,学校还要求重新实践;

(2)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交团队实践材料,个人交暑期社会实践表格和实践心得2000字左右。(具体要求,在班长QQ群发过)

2.“点亮童年”系列活动还在进行中,希望各班鼓励学生积极参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