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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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4-10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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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协助院长,负责教学工作。
二、对学院党政负责,认真执行、贯彻、落实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工作安排。
三、负责学院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条例、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规章制度、教学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的起草工作。
五、负责教学规范建设,做好上级部门教学检查的准备工作。
六、负责教学改革的推进工作,做好教改项目的申报、管理和执行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,做好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、优质教材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、建设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和学生专业技能比赛工作。
九、做好学院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