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 师资审核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19-05-31  浏览次数: 2004

   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泰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对拟承担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师资进行资格审核,具体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担任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具备刻苦钻研业务,勇于创新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、追踪学科前沿,遵纪守法、团结协作、治学严谨、教书育人等品质。院系应优先选用学生反映良好、高职称、高学历学位教师。

   二、以下人员不得承担本科教学任务:江苏省新教师岗前培训不合格者;专业知识薄弱或对实践教学缺乏指导能力者;以往所开课程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;教学工作不负责任,经教育仍不改正者;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主讲任务者。外聘教师参照执行。

新教师入职第一年担任助教,原则上不予安排课务。

   三、需要其他教学教务承担的专业课程(含理工科专业的高等数学等课程),院系要主动与课程归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,出具书面协调文件。

   四、课务安排要统筹协调校内兼职教师、外聘教师等师资力量,充分考虑承担跨专业选修课、公共选修课教学的要求。

   五、各院系组织教师填写《泰州学院本科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填报《本科课程师资审核表》(见附件1),《本科课程师资审核表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导入教务系统。《泰州学院本科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》由教学单位存档。

   六、《本科课程师资审核表》签字盖章后于2019620日前提交教务处D1112